记者从6月30日召开的国土资源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落实情况会审会上获悉,目前,全国永久基本农田上图入库、落地到户各项任务已全部完成。全国有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任务的2887个县级行政区全部完成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五项任务,其中2663个县级行政区数据库通过了数据库质检。
据了解,全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效显著。一是划定数量落实到位。各地国土资源与农业部门以已有基本农田划定和城市周边划定成果为基础,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应保尽保、量质并重的原则,严格落实优进劣出要求,从划实、落细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推进到周边以外区域划足、补齐,将保护任务在全域范围内落实到具体地块。划定后,全国落实保护任务15.4785亿亩,超过《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确定的15.46亿亩保护目标。
二是划定质量明显提升。优先将城市周边、交通沿线优质耕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依据空间由近及远、质量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城市周边以外区域补齐保护面积。城市周边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共划定9370万亩,其中新划入2720万亩,城市周边平均保护比例由45%上升到60%。
三是划定成果应用效果显现。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并实行特殊保护已成为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重大举措,推动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推动农村发展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维护农民权益的重要保障。划定成果为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区域发展规划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等提供了重要支撑,为重大项目报批提供了依据。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曹卫星表示,全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政治任务,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社会稳定和生态文明建设,意义重大。随着划定成果已基本形成,下一步要转换工作中心,重点做好四项工作。一是继续完善划定成果。对正在整改未通过复核的,要继续严格复核加快完成。对已通过复核的,要通过发放明白卡、在村组公示等方式完成“明责任”任务;优先在基本农田规模集中连片,道路沿线、城镇及村庄周边等显著位置设立标志牌,并逐渐实现全覆盖。二是做好总结强化宣传。国土资源部将适时开展表彰工作,强化宣传典型经验做法,扩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的全社会影响力。三是积极开展成果管理和转化应用。要将成果及时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作为土地审批、卫片执法、土地督察的重要依据。同时,要统筹协调好划定成果与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及规划编制的关系。四是全面落实特殊保护严控严管。要贯彻落实中发4号文要求,在总结各地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经验基础上,继续会同农业部完善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政策措施,完善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对各类建设布局的约束。
部有关司局和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会审会。